" 我在某社交软件上认识了自称是‘民警’的李某,不久后就确定了恋爱关系。交往期间,他发了很多次穿‘警服’的照片,所以我对他的身份没有怀疑 ……" 说起自己的交友经历,陈女士悔不当初。

和李某 " 恋爱 " 期间,她借出了 12 万元,到头来发现这是个骗局。

被 " 真情告白 " 感动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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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年 12 月,陈女士在某交友软件认识了自称 00 后的李某。一来二去,两人聊得很投缘,关系迅速升温。

李某告诉陈女士,自己是警察,老家在河北,目前在北京上班。他还发来了自己穿警服的照片。因此,陈女士对李某的身份深信不疑。

半个月后,李某提出见面。见到陈女士,李某就掏出一枚戒指," 这戒指是我特意买的,我以后会为了你到台州工作,在这里定居。" 李某说,买戒指花了 3000 多元,他已经花光积蓄,身无分文。

听完这番 " 真情告白 ",陈女士很感动,主动承担起两人见面期间的食宿费用,还给李某转了 1000 多元。随后又借给李某 2000 多元,用于他在路桥租房子、买电动自行车等。

有疑虑仍选择相信

陈女士原以为两人可以过上安稳甜蜜的小日子,但事与愿违。今年 2 月底,李某称接到母亲电话," 我妈妈被车撞了,急需用钱!" 看着恋人焦急的样子,陈女士十分心疼,立即借了 4 万多元给他。

今年 3 月初,李某又称自己奶奶要做开颅手术,向陈女士借款 4 万多元,并写了欠条,保证自己发了工资就还 ……

交往期间,李某多次以各种理由借钱,陈女士虽说有时会产生疑惑,但被恋爱冲昏头脑的她最终还是选择相信。

一次,李某称自己要去外地出差,执行最后一次任务,之后就到路桥上班。" 可执行任务需要自己垫付费用。" 在李某的花言巧语下,陈女士又向他转账 2.5 万元。

然而没过几天,李某再次打来电话,说自己在外地没钱回来,急需一笔路费。微信聊天中,陈女士发现李某发送的共享位置,并不是他先前所说的执行任务地,终于意识到可能上当了,于是报案。

今年 4 月,李某落网。

钱打赏给了女主播

李某当然不是警察。他只在北京干了一个月保安就被辞退了,向陈女士展示的 " 警服 " 照片其实是自己穿保安服的照片,所有 " 借钱 " 的理由也都是编造的。

" 我之前在北京当过保安,我们的服装跟警服有点像,我也了解一些警察的工作,就想冒充警察试试 ……" 法庭上,李某称,自己平日喜欢看直播,从陈女士处陆续骗取的 12 万元,一部分用来打赏女主播,剩下的则拿去见女网友吃喝玩乐,已经挥霍一空。

到案后,李某认罪认罚,退赔被害人损失 12 万元。

日前,经台州市路桥区检察院提起公诉,法院审理认为,李某冒充警察身份骗取被害人感情,虚构事实骗取财物,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。考虑到李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,可从轻处罚,遂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 3 年,并处罚金 4 万元。

检察官提醒

近年来,诈骗分子冒充军人、警察和医生等身份招摇撞骗的案例屡见不鲜,希望广大市民与陌生人交往时,一定要增强防范意识。只要对方开始谈钱,就应该提高警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