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赔偿。
2、政府清偿国家(共)银二两,分期清偿,年息和本息共约二两,以关税、关税和盐税为担保。
(资料图)
3、划定使馆区。
4、北京东交民巷被定为使馆区,成为“国中之国”。
5、不允许中国人在当地居住,国家可以派兵驻扎。
6、拆除堡垒,驻扎军队。
7、拆除大沽和所有封锁北京到海上通道的堡垒,帝国主义列强就可以在北京到山海关铁路沿线的重要地区驻军。
8、胁迫清政府承诺镇压反帝斗争。
9、永远禁止中国人民成立或加入任何“与其他国家为敌”的组织,违者将被处死。
10、省级官员必须确保外国人的安全,否则他们将被解雇,永远不会被聘用。
11、凡有反帝斗争的地方,停止文武考试。
12、这篇文章表明清政府已经完全成为帝国主义的工具。
13、向德国和日本“道歉”。
14、清政府派王公大臣前往德国和日本表示“遗憾”,并在德国使节克里安德遇害的地方立牌坊。
15、惩罚参与义和团运动的官员。
16、从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,一百多名官员被监禁、流放和处决。
17、成立外事部门。
18、宰相衙门改为外交部,在六部之首,成为清政府与列强谈判的专门机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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