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平福禄倍爱保险产品计划投保需求

投保年龄:28天-53周岁

保险期间:至60/70/80周岁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交费方式:10/15/20年交

太平福禄倍爱保险产品计划保什么?

1.身故保险金

如果被保险人未满18周岁,这款产品按已交保险费的100%给付身故保险金,产品终止;

如果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,这款产品按已交保险费的128%给付身故保险金,产品终止。

2.满期保险金

如果被保险人在合同期满日零时仍然生存,则按已交保费的128%给付,产品终止。

3.重大疾病保险金

等待期后,初次罹患约定的120种重大疾病,按基本保额给付,产品终止。

4.轻症疾病保险金

等待期后,初次罹患50种轻症疾病,按基本保额的20%额外给付,并豁免余下未交保费;不同轻症疾病可以多次给付,累计赔付最高达5次,产品责任终止。

太平福禄倍爱保险产品计划值得买吗?案例演示

高先生,30周岁,选择投保了“太平福禄倍爱保险产品计划”,选择15年交,保至70周岁,基本保额为10万元,月交保费为283.5元/月(其中:福禄倍爱两全145.8元/月;附加福禄倍爱137.7元/月)。

高先生可享有如下保障:

1.重大疾病保险金

若高先生罹患“附加福禄倍爱”责任约定的120种重大疾病,按100%基本保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。

保障利益:10万元

2.轻症疾病保险金

若高先生罹患“附加福禄倍爱”责任所包含的50种轻症疾病,每次额外给付20%基本保额,并豁免余下未交保费;不同轻症赔付最高可达五次,其他责任继续有效。

保障利益:2万元/次

累计最高:10万元

3.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

若高先生罹患“附加福禄倍爱”责任约定的10种男性特定重大疾病,额外按20%基本保额给付男性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。

保障利益:2万元

4.身故保险金

若高先生在70周岁满期前身故,身故保险金为已交保费的128%。

保障利益:65318.4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