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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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
独立董事意见
根据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》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》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
票上市规则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《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
限公司章程》(以下简称《公司章程》)的有关规定,我们作为中文天地出版传
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公司)的独立董事,在审阅有关资料和听取相
关汇报后,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,出具如下专项说
明及独立意见:
一、审议通过《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对外投资额度的议案》的意见
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向我们提供了相关资料,并就董事会授权蓝海国投对
外投资额度事项进行了充分必要的沟通。经核查,我们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经
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,授权蓝海国投使用不超过 7.00 亿元进行股权
投资和证券投资业务,该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,一致同
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。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,审议程序符合
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《公司章程》相关规定,且公司及蓝海国投已充分建
立投资管理机制并制定行之有效的内控管理措施,以严控风险,保障资金安全,
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。
(此页无正文,为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
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)
独立董事:李汉国、黄倬桢、彭中天、涂书田、廖县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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