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河网讯 “真没想到,我只是随口一说,你们却这么尽心尽力。这下,我晚上终于可以睡一个安稳觉了。”近日,社区矫正人员张某某接到宜阳县检察院的回访电话,对检察机关积极保障社区矫正人员权益的做法不住夸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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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前期调查走访中,社区矫正人员反映,每天要执行签到4次,其中一次签到时间在凌晨,对于睡眠质量差的人,影响较为严重。宜阳县检察院随即与司法行政部门沟通交流,建议制定更加合理、人性化的签到制度。司法行政部门很快采纳了这一建议并调整了执行签到时间。
去年以来,该院着眼社区矫正全流程、全链条、全方位覆盖,通过对辖区16个乡镇司法所集中开展巡回检察,探索总结出“三三二一”巡回检察工作法,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能力和水平,让法律监督效果更精更细更准。
“三谈”全方位了解矫正现状
一是与司法机关座谈。宜阳县检察院多次邀请县委政法委、县司法局人员召开联席会议,凝聚共识,形成合力。事前召开动员会,宣读巡回检察方案,明确工作目标要求;事中召开通报会,实时通报工作进展,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难点、堵点;事后召开座谈会,及时反馈意见,会商合理有效的整改措施,帮助整改落实。
二是与帮矫人员交谈。该院有针对性地选择10余名帮矫人员,详细了解他们的工作现状,从中发现问题。香鹿山司法所工作人员反映,由于法律文书送达不及时,导致出现矫正对象先于文书“报到”的情况。该院遂建议司法局主动与法院沟通,探索更便捷的文书送达方式,提高工作效率,确保无缝衔接。
三是与在矫对象谈话。该院随机选取30余名在矫人员,了解他们接受矫正情况、帮矫人员履职情况,认真听取意见建议,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。部分矫正对象反映,定位签到系统的签到频率、时间间隔设置不合理,凌晨签到影响正常休息。该院及时建议司法行政机关改变了这一情况。
“三访”多角度掌握矫正对象情况
一是走访司法工作人员,主动了解帮矫情况。该院检察官在走访锦屏司法所过程中了解到,矫正对象王某因自己年纪轻轻就违法犯罪,产生焦虑心理,思想压力较大。检察官会同司法所工作人员,多次家访王某,谈心谈话,帮助其打开“心结”,积极面对生活。
二是走访基层组织代表,全面了解矫正对象表现。该院检察官通过走访矫正对象居住地基层干部群众,多角度了解掌握矫正对象日常表现,及时提出意见建议,确保矫正效果。检察官发现,锦屏镇高桥村的一名矫正对象不仅能积极主动接受矫正,同村民和睦相处,还能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值班工作,达到了很好的矫正效果。
三是走访矫正对象,深入了解其思想、生活状况。检察官在走访矫正对象刘某某的过程中,发现其思想状态极不稳定,拒不服从监管规定,存在较大隐患。该院检察官建议县司法局工作人员依法处理这一情况。后经县司法局提出建议,县法院审查后,对刘某某依法作出收监决定。
“二查”高科技助力精细管理
一是查看在矫对象实时定位系统。该院利用司法局社区矫正手机定位系统,监督社区矫正人员行为是否存在异常,确保不发生脱管漏管现象。该院在发现矫正对象程某等人未按要求提交书面申请,私自离开监管区域后,向县司法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,县司法局积极整改,并约谈提醒相关责任人。
二是查看App签到次数。该院通过定期查阅矫正对象上传的定位照片,准确掌握矫正对象活动轨迹,确保“人机不分离”。同时,督促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履职尽责,实时监控辖区内矫正对象的签到定位情况。
“一阅”全覆盖调阅察微析疑
该院调阅全县178名社区矫正人员的卷宗档案,全面摸清底数。针对迟延交付、卷宗档案信息不完整、帮矫措施未落实到位、脱管漏管等问题,向县法院发出工作提示函一份,向司法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、检察建议书5份,提出整改措施30余项,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。盐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在社区矫正对象李某、席某未到解矫日期的情况下,违规提前出具社区矫正期满鉴定表、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书。该院发现后,第一时间进行口头纠正,并制发检察建议书,督促其立即整改,为其他类似情况的解决提供参考借鉴。(陈卫军 裴海锋)